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6〕508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关于核准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的请示》(中移投〔2006〕20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以现汇12.779亿港元对在香港设立的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星空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在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中拥有的19.9%的股份,从而实现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对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的参股。
二、接此批文后,请你公司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三、请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四、请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经济部)报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