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北京学校有限公司变更投资方式的批复
(商合批〔2006〕501号)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北京学校有限公司变更投资方式的请示》(京商经字〔2006〕13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市私立汇佳学校在新加坡独资设立的境外企业"北京学校有限公司"变更投资方式。将原现汇投资500万美元变更为现汇投资400万美元,设备投入100万美元。其余事项不变。
二、接此批文后,请主办单位到你局换领新的《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三、请通知主办单位自换领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四、请责成该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新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新加坡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