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美华医疗器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的批复
(商资批〔2006〕1431号)
上海市外资委:
你委《关于上报上海美华医疗器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董事会人数变更的请示》(沪外资委协〔2006〕198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美华医疗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方上海赛尔富医械塑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0%的股权、上海开爱富医用高分子器材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0%的股权、美国美华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Amsino Medical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同意公司投资各方于2006年4月2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二、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7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Amsino Medical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持有27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5%;上海血液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