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增资及在成都增设两家分店的批复
(商资批〔2006〕1488号)
深圳市贸工局:
你局《关于合资企业"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增资、增设分店的请示》(深贸工外资字〔2006〕10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总额从24,561万美元增加到27,141万美元,注册资本由10,480万美元增加到11,512万美元,新增1,032万美元由投资方按各自股权比例投入,自变更营业执照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位15%,其余部分于二年内全部缴清。
二、同意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上的深国投商业中心和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二段29号大厦各增设一家分店,营业面积分别为13,463平方米和9,643平方米,两家分店经营业态为大型超市,经营范围与公司相同。公司今后增设店铺应报我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