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关于同意江西凯美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外资企业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江西凯美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外资企业的批复
(商资批〔2006〕1472号)


江西省外经贸厅:

  你厅《关于江西凯美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独资企业的请示》(赣外经贸外资管字〔2006〕18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西凯美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贺兴平、熊仁清、贺小平分别将其在公司的55%、22.5%和22.5%的股权转让给英属维尔京群岛金成集团有限公司。后者应在公司营业执照换发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支付转让价款。

  二、江西凯美百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为外资企业。同意公司投资者金成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2日签订的公司章程。

  三、公司投资总额12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增至85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350万元人民币由投资者在公司营业执照换发之日起30天内以等值港元缴付。

  四、公司经营范围是:日用百货、饮食、糕点、面包、速冻食品、美容美发用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摩托车及配件、工艺品(不含名人字画)、照相器材、钟表眼镜、鞋帽、箱包、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设施)、体育用品、定型包装食品及食用冰块、酒、医疗器械具、金银制品、家具、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佣金代理,对国内法人企业进行柜台出租,自营商品的加工、分级包装,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以及相关的仓储、送货、安装、维修等配套服务和相关的咨询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