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报送我部参与外商投资A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有关情况的函
(商资函〔2006〕79号)
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商务部积极配合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现将我部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商务部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进展情况
商务部在核准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过程中,严格履行《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规定的程序,坚持积极、稳妥地推进股改的原则,提高审核效率,推动股改进程。据统计,A、B股市场上市公司共有1381家,其中1358家公司应参加股权分置改革。截至6月27日,沪深两市已完成股改或已进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共计1060家,占应改革A股上市公司的79%;其中,外商投资上市公司143家,占应
股改上市公司的11%,占应股改外商投资上市公司的73%。
二、进一步做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措施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部分中小投资者对个别外商投资上市公司停牌时间较长提出意见。我部认为,部分中小投资者提出意见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股民对外商投资股权分置改革的程序缺乏了解,部分上市公司未按
《通知》要求履行股权分置改革备案程序或未及时向地方报送申请文件,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转报申请文件时间超过
《通知》规定时限等。
目前,股权分置改革进程过半,已进入攻坚阶段。为进一步推动股改工作进程,提高工作效率,我部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督促参加股改的外商投资上市公司严格按照
《通知》要求和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提交法定文件,同时要求上市公司通过定期的进展性公告向投资者通告股改审批的进展情况,增加股改审核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