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宁波五云笔业有限公司美国销售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6〕551号)
宁波市外经贸局:
《关于要求批准设立宁波五云笔业有限公司美国销售公司的请示》(外经贸境外〔2006〕8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五云笔业有限公司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独资设立"宁波五云笔业有限公司美国销售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总投资均为12万美元,以现汇出资。经营期限10年。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产品的市场开拓、仓储、销售、原材料采购等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局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要求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洛杉矶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并加入美国中国总商会,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