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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金城江成源冶炼厂加工贸易白银复出口数量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金城江成源冶炼厂加工贸易白银复出口数量的批复
(商产批〔2006〕3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你厅《关于申请金城江成源冶炼厂加工贸易项下白银出口配额的请示》(桂商加工报〔2006〕8号)收悉。经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现批复如下:

  同意金城江成源冶炼厂进料加工业务(加工贸易批准证号:桂商加工〔2005〕进字00039号,白银加工回收率:92%)项下复出口白银12397.58千克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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