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股开曼群岛PRCEDU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6〕558号)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开曼群岛PRCEDU公司部分股权的请示》(京商经字〔2006〕4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现汇1.745万美元参股在开曼群岛设的"PRCEDU公司"。参股后,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占该境外企业10%的股权。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为:发展、推广通过互联网实现现代远程教育的技术。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局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