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关于同意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股开曼群岛PRCEDU公司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股开曼群岛PRCEDU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6〕558号)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开曼群岛PRCEDU公司部分股权的请示》(京商经字〔2006〕4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现汇1.745万美元参股在开曼群岛设的"PRCEDU公司"。参股后,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占该境外企业10%的股权。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为:发展、推广通过互联网实现现代远程教育的技术。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局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