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亚森木业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6〕589号)
辽宁省外经贸厅:
《关于沈阳森王木业有限公司在美国独资设立亚森木业有限公司的请示》(辽外经贸发〔2006〕24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沈阳森王木业有限公司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独资设立"亚森木业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总投资均为10万美元,以现汇出资。经营期限10年。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地板及地板附料的生产和销售。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夭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要求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洛杉矶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并加入美国中国总商会,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