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材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6〕599号)
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
《关于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请示》(材料地勘发〔2006〕25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非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在老挝万象市独资设立"中材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为90万美元,投资总额为300万美元,以现汇出资,经营期限为4年。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铝土矿地质普查、勘探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你公司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你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你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老挝使馆经商参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