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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2006年“公共商务信息导报”等三个项目支出预算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2006年“公共商务信息导报”等三个项目支出预算的批复
(商财批〔2006〕10号)


外经贸报刊总社暨国际商报社:

  根据《关于2006年中央外贸发展基金部门预算批复及调整有关问题的请示》(商财请〔2006〕141号)的批示精神,现批复你单位2006年度"公共商务信息导报"项目预算600万元、"公共商务信息服务资讯中心"项目预算150万元、"新农村商报"项目预算600万元。请你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预算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我部批复的上述项目支出预算,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项目预算支出要按照"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项目负责制,并严格按项目管理单位-我部信息化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单位的一把手要对本单位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的真实、完整、合法、合规、合理负责。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和严密的资金使用内控程序,管好、用好项目预算资金。

  二、要严格按照已批准的项目内容,专项用于上述项目开支,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应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从严从紧控制,不得超预算开支。

  三、在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的同时,要按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机制,对项目实施过程及完成结果及时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以切实加强对项目支出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追踪问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四、请根据现行预算管理规定,按季度向我部信息化司报送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年终编报项目年度决算报我部信息化司汇总。

  五、对项目预算中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支出,要严格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设备购置支出部分,应按现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六、与项目支出预算有关的各项资料,要妥善保管,留档备查。

  七、项目预算执行中发生重大变化情况时,请及时向我部(财务司)报告。项目预算执行完毕后,我部(财务司)将根据具体执行情况,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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