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陈伟鸣等七人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5]103号)
长春期货交易厅、河南正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陕西省长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
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和《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67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对长春期货交易厅拟任董事长陈伟鸣、拟任副总经理邓江宽,河南正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谭素晓、谭永清、张振华,宁波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马金标,陕西省长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张智群的任职资格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