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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6]163号)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豁免对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因增持导致你公司持有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33,100,525股(占总股本的37.2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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