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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四次全国
 代表大会1991年5月27日通过)


                 总则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由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简称学会)和地方科协组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和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助手。
  中国科协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呼声,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科学技术团体服务。
  中国科协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按照章程和民主办会的原则,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中国科协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加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中国科协加强与国内外民间科学技术组织的广泛联系,为促进祖国统一、发展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服务。

第一章 任务

  第一条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和经济发展。
  第二条 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第三条 编辑出版科学、技术和科普书、报、刊。
  第四条 促进并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第五条 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的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第六条 开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进行科技咨询服务,兴办科技实体;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等任务。
  第七条 加强所属团体之间的联系,促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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