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科学是当代科技发展的新领域,已成为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软科学研究,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可靠保证。
今后十年,我国软科学研究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围绕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问题,开展多科学、多层次的综合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对策和措施。
--利用现代科学理论、方法和手段,在若干领域内跟踪国外软科学的发展,力争取得某些重大突破,并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软科学研究专家,把软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采取适当的措施,建立健全软科学研究网络,并扶植科技咨询业的发展,使之成为第三产业中的重要产业。
“八五”期间,软科学研究的重点任务是:
--开展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重大科技政策、优先发展的科技领域、国际发展态势与我国的对策等研究,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研究制定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分阶段实施的目标、任务和方案,探索科技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途径和形式。
--开展国家、部门、地方经济和科技重大政策的实施评价研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模型和评价方法。
--继续开展软科学基本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推动软科学学科的发展和应用。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
80年代,我国科技体制改革按照《
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取得了显著成效,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新型运行机制开始形成。科技工作自我发展的能力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活力有所增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多层次、多形式和多功能的组织结构体系初步建立,科技人员管理制度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科学技术工作的纵深布局基本形成。但已有的改革尚未实现传统体制向新体制的根本转变,必须在坚持和完善现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力争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新体制,促进科技工作更好地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服务,推动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进一步开拓和解放科技第一生产力。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一)改革计划管理,强化市场调节机制
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科技任务,由政府部门通过计划组织实施,同时引入竞争机制,遵循价值规律;对量大面广、变化快、随机性强的科技任务,由市场自行调节,同时加强计划指导和宏观管理,充分发挥二者综合优势。
--改进计划管理,逐步减少指令性计划的比重,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逐步打破条块分割,实行招标制、合同制和责任制的项目管理办法。
--贯彻“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大力开拓技术市场,制定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健全各级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建立与技术市场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人才、信息等市场支撑体系。在继续开拓城市技术市场的同时,启动和发展农村技术市场,发挥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技术吸收应用和开发扩散的双向功能。办好定时、定点的全国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大型技术交易会。推进对外技术贸易,扩大对外技术交易窗口。“八五”后期,力争技术贸易合同交易额达150亿元,到本世纪末达到300亿元左右。
(二)改革科研机构
“八五”期间,通过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和探索新的管理体制,重点推进科技组织结构调整,逐步形成一支精干的、具有活力的研究力量。
--深化拨款制度改革。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1991年事业费减拨基本到位,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国家继续以各种方式引导、支持其转轨变型。对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改变单一包干的拨款机制,视其研究工作的性质和成果商品化的程度引入基金制和合同制,国家增加对这类机构的支持,并鼓励其积极创收。对基础性研究,在继续完善和加强科学基金制的同时,针对国民经济长远发展的需要选择一批重大项目,直接由国家以指令性方式组织实施。
--推进科技组织结构调整。全民所有制独立的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向科研、生产、经营一体化方向发展,以多种形式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在竞争中精简重组,形成机构的网络化和功能的社会化。基础性研究机构,要发挥高等院校和中国科学院综合优势,逐步形成一支高水平的研究力量。扶植和引导民办科技机构的发展。制订和实施民办科技机构管理条例,稳定和强化扶植政策,使之成为我国科技事业的有益补充和有机组成部分。鼓励和支持在国内外创办独资、合资、合作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
在各类科研机构中,以科技水平和对经济、社会的贡献为标准,通过严格考核,选择一批国家重点科研机构予以重点支持。
--改革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坚持和完善院(所)长负责制和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承包责任制,制订相应的实施条例。支持大院、大所探索新的管理模式,选择一些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科技企业(集团)进行股份制试点;选择一些基础型和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试行由单位领导、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及学术权威人士组成监事会或理事会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