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大修理(或修理)基金”(14栏)、(15栏)、(16栏),反映企业专用基金中这三种基金的年末数。
13.“其他”(17栏),反映资金来源中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视同负债项目”,如工资基金、统筹退休基金、代管资金、风险抵押金、商品削价准备金等。
(三)本表各栏目的相互关系如下:
1栏=2栏+9栏+11栏;
12栏=13栏+14栏+15栏+16栏+17栏。
国有资产经营效益情况表(国资04表)
(一)本表反映企业的财务成果,用以分析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
(二)本表各栏目反映的内容和填报依据如下:
1.“汇编企业户数”(1栏),反映预算内国营企业户数,其中全年累计为盈利和亏损的户数还应分别在第2栏和第3栏填列。
2.“销售收入”(4栏),反映企业主要的经营收入,如工业企业为产品销售收入,商业企业为商业销售收入,运输企业为营运收入等。
3.“利润总额”(6栏),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用负号填列。企业如有补贴收入,本栏应反映补贴后利润总额。其中亏损企业的亏损额还应在7栏反映。
4.“从成本、费用中开支的各项税金”(8栏),反映企业计入成本、费用的各项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烧油特别税等。
5.“从产品销售利润中开支的资源税”(9栏),反映开采国家资源的企业交纳的资源税。
6.“其他销售税金”,反映企业其他销售业务应交纳的税金;根据“应上交及弥补款项情况表”中从销售中列支的四种税金的本年应交数,减去“利润表”销售税金的数额的差额填列。
7.“经营效益合计”(11栏),反映企业年度内实现的税利合计数。应根据本表第5栏、6栏、8栏、9栏、10栏的合计数填列。
8.资金利润率(13栏),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
资金利润率=-------------------------×100%
固定资产净值全年平均余额+全部流动资金全年平均余额
9.“工业总产值”(14栏)系工业企业填列,“全年平均职工人数”(15栏)各行业均须填列。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表(国资05表)
(一)本表反映国家作为产权所有者在年度内的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情况。
(二)本表各栏目反映的内容和填报依据如下:
1.“利润总额”(1栏),反映的内容与04表第6栏相同,数字一致。
2.“其他单位转来的利润”(2栏),反映企业与其他单位(包括中外合资企业)联合经营,从其他单位分来的利润。
3.“分给其他单位的利润”(3栏),反映企业与其他单位联合经营,分给其他单位的利润。
4.“应弥补亏损”(4栏),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应由预算弥补、应由主管部门弥补、应由投资方弥补的亏损和应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的亏损之和。
5.“归还借款的利润”(5栏),反映企业用于归还各种借款的利润,其中包括归还基建借款、专项借款以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的利润。
6.“单项留利”(6栏),反映单项留给企业的利润,其中包括扣留给企业的治理“三废”产品盈利净额、国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留给企业的利润、提前还清基建借款留给企业的利润、留给企业的技术转让利润以及向中外合资企业投资留给企业的利润等。
7.“其他税前利润分配数”(7栏),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外,用利润上交的场地使用费、追加长期投资的利润以及用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等所得税前其他分配的利润以及分给承租方的利润。
8.“应交所得税”(8栏),反映企业实际应交纳的所得税,如果有免交所得税的,应扣除免交数后填列。
9.“应交利润小计”(9栏),反映企业利润中应交预算的数额,包括应交的调节税、承包费、利润等;实行承包责任制企业应由预算退库的超承包利润,应从本栏目内扣除。
10.“应交调节税”(10栏),反映利改税企业应交预算调节税。
11.“应交承包费”(11栏),反映利改税企业应交预算的承包费。
12.“应交利润”(12栏),反映暂不实行利改税的盈利企业应向国家上交的利润;实行税利分流的企业,税后应交财政的利润以及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应补交的承包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13.“应退库的超承包利润”(13栏),反映承包企业交纳所得税以后,按规定应由财政退库的超过承包基数的利润。
14.“应由抵押金抵补的承包利润和应返还所得税”(14栏),反映试行风险抵押承包办法的企业,完不成承包上交利润,按规定用风险抵押金抵补的数额,以及实行税利分流试点企业,应由财政返还的所得税。
15.“企业留利”(15栏),反映按国家规定留给企业的利润。
16.“主管部门留利”(16栏),反映企业主管部门留用的利润。
(三)本表各栏目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下:
1栏+2栏-3栏+4栏-5栏-6栏-7栏-8栏-9栏+14栏=15栏+16栏
9栏=10栏+11栏+12栏-13栏
国资01表-国资05表各表之间的关系如下:
1.01表1栏=02表1栏-03表(1栏+12栏)
2.04表6栏=05表1栏
事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汇总表(国资06表)
(一)本表反映事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中固定资产和事业周转金、专项资金年末总量,以及在各部门的分布情况。本表应根据各级事业行政经费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或年末清查数填列。
(二)本表各栏目反映的内容和填报方法如下:
1.“汇总单位户数”(1栏),反映独立核算的事业行政单位户数,不包括报销单位。填报单位应根据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年末户数汇总填列。
2.“合计”(2栏),反映所属事业行政单位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事业周转金和专项资金的合计数。应根据事业行政经费年终资金活动情况表“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数、“事业周转金”和“专项资金”年末数之和填列。
3.“房屋、建筑物”(4栏),根据事业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统计表中“房屋和建筑物原值”栏数字填列。
4.“小汽车(金额)”(5栏),根据各单位年末帐面原值数汇总填列;没有入帐的,应盘存入帐后再汇总填列。
5.“事业周转金”(6栏),反映各单位在正常业务活动中,经常性材料物资储备数额较大的,经同级财政机关或上级部门拨入或上级部门批准用本单位资金设置的储备周转金,以及其他事业周转金,如医药机构周转金、农口事业单位由财政拨入的生产周转金等;待投放周转金也包括在本栏目中。
6.“专项资金”(7栏),反映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拨入专项资金年末数,以及住房基金和差额预算单位,自收自支单位的事业发展基金年末数。
7.“全年平均职工人数”(8栏),根据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填列。
8.“小汽车(辆)”(6栏),根据各单位年末实有数(包括封存数)汇总填列。
(三)本表各栏目相互之间关系如下:
2栏=3栏+6栏+7栏。
附件2 一九九二年国营建设单位国有资产
汇总报表
填报单位:(章)____ 规定报送日期:____
实际报送日期:____
单位负责人:(章)____ 编报经办人:____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
一九九二年国有资产年度汇总报表
建设单位国家资金明细表
国资建01表
金额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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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基建│各种│ 投资拨款本年基建支出 │ │ │ 补充资料 │
│ │家│投资│投资├──┬─┬─┬─┬─┬─┤固│专├──┬──┬──┤
│ │资│拨款│拨款│ │交│转│应│应│待│定│项│基建│基建│基建│
│部│金│年末│年末│ 小 │付│出│核│核│冲│基│基│拨款│拨款│拨款│
│ │合│实际│帐面│ │使│投│销│销│基│金│金│交付│应核│ 的 │
│门│计│存量│数 │ 计 │用│资│投│其│建│ │ │使用│销投│转出│
│ │ │ │ │ │财│ │资│他│支│ │ │的财│资和│投资│
│ │ │ │ │ │产│ │ │支│出│ │ │产 │其他│ │
│ │ │ │ │ │ │ │ │出│ │ │ │ │支出│ │
├─┼─┼──┼──┼──┼─┼─┼─┼─┼─┼─┼─┼──┼──┼──┤
│ │1=│ │ │4=5+│ │ │ │ │ │ │ │ │ │ │
│ │2+│2=3 │ 3 │6+7+│5 │6 │7 │8 │9 │10│11│ 12 │ 13 │14 │
│ │10│-4 │ │+8-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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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二年国有资产年度汇总报表
建设单位资产占用明细表
国资建02表
金额单位:千元
┌─┬─────────┬─┬──┬─┬─┬─┬─────────┬─┐
│ │ │在│应收│器│货│预│ 固定资产 │专│
│部│ │建│生产│ │币│付├───┬──┬──┤项│
│ │ 资产合计 │工│单位│ │资│及│ 小 │固定│待处│资│
│ │ │程│投资│材│金│应│ │资产│理损│产│
│门│ │ │借款│ │ │收│ 计 │净值│失 │ │
│ │ │ │ │ │ │款│ │ │ │ │
├─┼─────────┼─┼──┼─┼─┼─┼───┼──┼──┼─┤
│ │1=2+3+4+5+6+7+10 │2 │ 3 │4 │5 │6 │7=8+9 │ 8 │ 9 │10│
├─┼─────────┼─┼──┼─┼─┼─┼───┼──┼──┼─┤
│合│ │ │ │ │ │ │ │ │ │ │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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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二年国有资产年度汇总报表
建设单位负债明细表
国资建03表
金额单位:千元
┌─┬─────┬──────┬──┬──┬──┬──────────┐
│ │ │基建借款 │企业│结算│专项│ 视同负债项目 │
│部│ ├──┬─┬─┤债券│资金│资金├────┬─┬─┬─┤
│ │ 合 计 │ 小 │基│其│资金│ │负债│ │大│职│职│
│门│ │ │建│他│ │ │ │ 合 计 │修│工│工│
│ │ │ 记 │投│借│ │ │ │ │理│福│奖│
│ │ │ │资│款│ │ │ │ │基│利│励│
│ │ │ │借│ │ │ │ │ │金│基│基│
│ │ │ │款│ │ │ │ │ │ │金│金│
├─┼─────┼──┼─┼─┼──┼──┼──┼────┼─┼─┼─┤
│ │1=2+5+6+7 │2=3+│3 │4 │ 5 │ 6 │ 7 │8=9+10+ │9 │10│11│
│ │ │4 │ │ │ │ │ │ 11 │ │ │ │
├─┼─────┼──┼─┼─┼──┼──┼──┼────┼─┼─┼─┤
│合│ │ │ │ │ │ │ │ │ │ │ │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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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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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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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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