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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的通知[失效]

  报告还应介绍公司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如按销售额排列的名次、是否为国家主管部门专业定点生产经营单位等。
  凡引用的有关本行业的数据,应注明数据来源。
  在介绍了行业的情况之后,报告人应较详细地介绍公司在报告年度的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在报告年度取得的成绩与进展以及对经营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应分别介绍每类产品的生产、销售数量和市场占有率,或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服务项目的收支情况,以及产品改进措施的落实、科研成果的应用效果,技术的改进与提高,人员的增加和专业素质的提高等。
  (2)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3)有关公司的其他情况。公司可根据其具体情况补充陈述(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受国家限额控制的资源消耗情况;
  ②境外市场的发展情况;
  ③公司外汇平衡情况;
  ④对公司业务有影响的工业产权及版权的有关情况。
  如果公司实行多元化经营,其业务涉及不同行业,则应对占公司主管业务收入10%以上(含)的经营活动及其所在行业分别作出介绍。如果公司在不同地区或国家开展业务,还应该按照不同地区或国家来反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
  2、对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的重大差异的说明
  如果公司在报告年度之前或之中公布过报告年度全年或六个月以上(含)的盈利预测,而报告年度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与说明,包括产生差异的主要项目和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
  本条所说重大差异,是指公司在报告年度内的主营业务利润实际数低于预测数的20%或高于预测数的50%。
  3、对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的说明
  如果公司在报告年度内募集过资金(包括增资配股),或者虽然报告年度内没有新募集资金,但报告年度之前募集的资金所投入的项目的建设延续到报告年度之内,则应就以下几方面(但不限于此)对资金的运用情况和结果加以说明:
  (1)资金的投入情况,是否按计划进度进行,是否控制在原预算金额之内,其他配套资金(如果有的话)是否按计划到位,如有改变,应就其原因及依据进行披露。
  (2)项目的建设进展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3)项目的收益是否与预测相符。
  4、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规划
  本条介绍公司在新的年度中的业务发展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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