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6]221号)
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因股权转让而累计持有20980.9217万股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7.1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