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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保障系统2007年行风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的函

  三、积极开展维权活动,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健全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处罚力度;严格审核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解决好企业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生活费、职工医疗费和欠缴社保费以及经济补偿金等问题;继续推行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管,打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行为;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各地要结合实际,对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二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要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认真查找和纠正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重视职业道德和服务宗旨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在制定政策、办事情的过程中充分体现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呼声,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整改因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行政不作为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要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和快速处理机制,对群众反映、领导批办件和媒体曝光的不正之风问题,有案必查、违规必纠、据实反馈,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剖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使劳动保障部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
  四、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政务(办事)公开工作。政务(办事)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劳动保障部将下发《深化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要建立厅(局)党组(党委)亲自抓,办公室统一协调,业务部门分工负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要求,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和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作为重点内容,及时通过电子政务、热线电话、新闻发布、媒体宣传及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开;要根据劳动保障工作的特点,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探索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网上互动等公开形式,健全和完善审批、公示、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提升政务(办事)公开工作水平,以保障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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