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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7]55号)


重庆市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东银发[2007]0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3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因协议受让而增持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96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853%),合计持有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9.39%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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