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福建省纳入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试点的批复
(银监复[2006]201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将福建省纳入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试点范围的请示》(农发银发[2006]1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将福建省纳入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试点。贷款对象限定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影响较大、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种植业、养殖业和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的农业小企业。
二、你行开展此项业务试点必须坚持市场原则,对此项业务实行分类管理,单独核算,单独考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你行应避免与商业银行相竞争。
三、你行应严格遵照中国银监会印发的《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银监发[2005]54号),加强对此项业务试点的管理,切实防范贷款风险,保证信贷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