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汇丰私人银行(瑞士)有限公司设立上海代表处的函
(银监函[2006]364号)
汇丰私人银行(瑞士)有限公司:
你行首席执行官Peter Braunwalder和首席财务官Leigh A.Robertson2006年3月30日联合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兹批准你行在上海设立代表处,代表处中文名称为:汇丰私人银行(瑞士)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外文名称为:HSBC Private Bank(Suisse) SA Shanghai Representative 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