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体法发[2007]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有关中央交通企业,部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明委[2007]2号)精神,在全国交通行业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提高交通职工和旅客的文明素质,创新交通窗口服务能力,树立交通行业良好形象,部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7年是迎接奥运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明委[2007]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着力推进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职工队伍和旅客的文明素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2008年奥运会的胜利召开,部决定从2007年4月开始在全行业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践行“三个服务”,构建和谐交通环境,力求在奥运会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行业风气明显改善,为成功举办奥运会做好交通服务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实施交通服务设施改善工程。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服务设施,特别要注重改善直接为群众服务的窗口(包括车、船、港、站、所)的服务条件,进一步健全服务设施检查保养制度,落实具体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客运工具、等候设施、售票设施、问询设施、检查设施、收费设施、饮水设施等服务设施完备齐全、运行正常,为方便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