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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贷款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贷款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95号)


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进一步做好小企业贷款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要求,是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经营发展战略、改善信贷结构和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的迫切需要。2005年7月以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贯彻银监会出台的《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努力推进“六项机制”建设,逐步转变经营理念,探索建立适合小企业贷款的体制机制,不断推出小企业贷款的新模式新产品,使小企业贷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为了巩固和扩大小企业贷款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贷风险管理,推进和完善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支持力度,现就做好2006年小企业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切实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
  一是建立小企业贷款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要根据不同经济区域、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风险水平、资本成本、资金成本、风险成本、营运成本、税负成本、贷款目标收益、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企业贷款利率水平,确保定价能够全面覆盖风险。
  二是建立独立的小企业贷款核算机制。要设立小企业贷款的专业部门,组建一支专业队伍,为小企业贷款提供专业服务。要制定专项指标,准确统计分析小企业贷款的相关数据信息,对小企业贷款实行独立核算和专项考核。
  三是建立高效的小企业贷款审批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不同信贷产品的风险程度、不同分支机构的管理能力,实行分类授权管理,适当向分支机构转授信贷业务审批权。在简化贷款流程的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对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和刚性控制。
  四是建立和完善小企业贷款的激励约束机制。要突出对信贷人员的正向激励,使小企业信贷人员的收入水平、职级晋升等个人利益与其业绩紧密联系,充分调动共工作积极性。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和调整小企业贷款不良率控制指标,推行小企业信贷工作尽责制、不良贷款问责制和免责制,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积极推动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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