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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彭洪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彭洪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21号)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彭洪波同志拟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的请示》(长金报[2006]9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彭洪波(身份证号码:422202710308421)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彭洪波任你公司督察长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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