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久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25号)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久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申请报告》(长金报[200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2007年1月15日久富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久富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有关久富基金转型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二、同意你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久富基金上市交易。
三、同意久富基金的名称变更为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基金),基金的运作方式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由2007年5月20日到期变更为不定期。
四、同意你公司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对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做适当调整,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做适当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