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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全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检查情况的通报

  (三)检查方式方法多样。各检查组坚持普遍检查与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与逐项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详细查看有关档案、台账等资料和工作状况,询问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交流和讨论等方式方法,深入了解和掌握了大量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检查后的综合评价意见,及时向各省级工商局进行了反馈。
  (四)检查工作成效明显。各地普遍反映,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非常及时和必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总局党组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各地一致认为,集中检查活动组织严密,要求严格,查找了问题,督促了整改,总结了经验,发现了典型,推动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通过检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增强了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通过检查,肯定了成绩,查找了差距,明确了难点和重点,为今后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奠定了工作基础;三是通过检查,沟通了情况,交流了经验,开拓了视野,启发了思路,达到了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和以查促管的目的,对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各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总局和地方政府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各地继续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召开专项会议、下发专门文件、进行督促检查、推广典型经验、开展人员培训、提供经费保障和严格年度工作考核等有效措施,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各地从省级工商局到县级工商局普遍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牵头,市场、企业、个体私营、商标广告、公平交易、人事监察等职能机构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定期研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工作调研、指导和检查。特别是在这次总局集中检查前,各地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和逐级层层检查工作,及时制定检查方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由基层工商所、县级工商局由下而上逐级自查自纠,并在此基础上由地市级工商局、省级工商局逐级检查。为确保自查检查取得实效,各省级工商局普遍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一线严格检查,指导工作,帮助基层排忧解难办实事,受到广大基层干部的欢迎。同时,各地还普遍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省、市、县工商局到工商所,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全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责任工作格局。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工商系统共有57个基层单位被追究责任, 183名责任人被给予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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