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贸易部
和国家粮食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1994年3月1日 国办发〔1994〕33号)
国内贸易部和国家粮食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内贸易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商业部、物资部,组建国内贸易部。国内贸易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商品流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商品(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加强宏观调控,推动商品流通社会化、现代化,充分发挥国有流通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的主渠道作用,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一、组建原则和指导思想
(一)根据党的十四大和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国内贸易部的组建要服从于和服务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打破生活资料流通与生产资料流通分割的局面,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建立大流通的新格局,培育全国统一的商品流通体系。
(二)国内贸易部的组建,要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精简、统一、效能和加强宏观调控的原则,把政府工作的重点切实转到宏观调控、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的轨道上来,做到宏观要管住管好,微观要放开搞活。
(三)在机构设置上加强综合部门,设置必要的专业流通部门,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进行改革,凡条件成熟的一步到位,尚不具备条件的分步到位,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在组建过程中,要理顺关系特别是与有关部门职能交叉的关系。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全国商品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流通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布局,优化流通结构;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协调多种经济成分的商品流通活动。
(二)培育和发展商品市场,统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重点是搞好全国性、区域性重要商品市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拟定商品市场和商品流通领域交易法规,制定管理办法,保护公平竞争,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