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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几点意见

  对本县(市)已有的科技人才,要充分发挥他们的技术专长,做到政治上信任、业务上放手、生活上关心。要在待遇上与引进人才一视同仁。给他们创造国内外考察学习、进修的机会,帮助他们更新知识。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要及时表彰奖励,直至给予重奖。
  为了充分发挥科技的作用,在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的同时,还要努力创造有吸引力的就业机会。可以创建乡镇企业和企业集团;划出部分尚未开发的国有土地、山林、草场、水面、滩涂出租或公开招标;兴办不同所有制的农场、牧场、林场和养殖场;发展科技承包服务产业;创建为农、林、牧、副、渔业服务的龙头企业或集团;兴办农村群众性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为亏损企业招聘人才,进行承包或以项目技术入股等,为科技人员提供施展才能的广阔空间。
  八、广辟资金来源,增加对科技的投入
  要调动国家、集体、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包括财政拨款、银行贷款、社会集资、国外捐赠、农民投资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农村科技投入体系。财政拨款应逐年有所增长。各类银行的贷款应向农业科技倾斜,贷款额度要逐年有所增加。各专业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在支持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应积极增加乡镇企业科技信贷投放量。要鼓励企业对农村科技投资,鼓励国外友人及华侨为科技捐赠,对他们除给予荣誉奖励外,还可以参加成果收益的分成。农民应逐步成为农业科技投入的主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参加投资的农民可享受科技成果应用的优先权,分享科技成果应用的利益。农业发展基金和科技发展基金要重点用于农业科技投入。
  要引导县办工业企业和骨干乡镇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开发基金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企业对科技的投入应占销售额的1%以上,企业的科技投入按实际发生数额计入成本。
  农村技术推广所需配套的化肥、农药、农膜、农用柴油等生产资料,农资批发单位应优先供给。
  九、切实加强对县市科技工作的领导
  县(市)科技工作对振兴县(市)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能否在新形势下做好开拓、解放科技第一生产力这篇大文章,是对我们是否善于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严峻考验,各县(市)政府领导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战略思想,不断强化自己的科技意识,增强依靠科技进步振兴经济的紧迫感、责任感。要把科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科技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科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有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经济的得力措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法规,把科技工作列入县、乡、村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业绩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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