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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几点意见

  在选用良种基础上,发挥农业研究开发机构和示范推广机构在加速农业科技进步中的主导作用。积极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综合配套技术,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和应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这些科技机构有权取得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有权自主管理和使用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不受平调和摊派。
  要大力发展农村信息服务中心,指导农民种什么,如何种,干什么,怎样干。要在有效实施星火、丰收、燎原计划和提高技术水平的同时,县(市)要加强星火密集区的建设和区域性综合开发治理,把先进适用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引入农村,有条件的县(市)可以试建技术密集型的两高一优农村开发基地。
  鼓励和支持以农民为主体的科技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和发展农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这是在农村建立和健全综合配套的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由自然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由传统产业步入现化化产业的重要途径。要建立健全国家农业科学研究机构、技术示范推广机构和以农民为主体的群众性科普组织、专业技术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为两高一优农业提供科学技术支撑条件。
  三、大力促进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
  乡镇企业是县(市)经济发展的支柱。目前,乡镇企业面临我国“复关”后来自国际市场的严峻挑战和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构后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依靠科技进步求生存、求发展,逐渐成为乡镇企业的内在需求。县(市)科技工作要适应这一形势的要求,促进乡镇企业从投资引导型向科技先导型转轨,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发展。
  加强行业指导。要根据重点发展的产业和行业的具体情况,组织专家顾问组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计划,引导乡镇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档次和管理水平,大力提高新产品和优质产品产值在总产值中的比例。
  发展以科技为支柱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县(市)要鼓励部分有条件的乡镇企业打破地域界限,在国内和国际大背景中确定自己的发展优势,瞄准国际、国内大市场,通过联合、协作等多种形式提高技术档次,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和高技术附加值的外向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县(市)要立足于当地资源的开发和当地技术人才和乡土人才的培训,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加速乡镇企业发展。
  建立技术依托。要在有条件的县(市)建立为乡镇企业群体提供技术依托、企业诊断、专业培训和信息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技术开发机构,或者到城市“攀高亲”,在技术上依托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要创造条件吸引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为乡镇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设备等多样化服务。
  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乡镇企业要逐渐实行全员培训制度,采取各种措施提高现有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工人的水平。要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吸引大学生、研究生以多种方式进入乡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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