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换算关系用公式表示为:
综合评分=∑考核指标评分×换算权数
3.考核金融机构执行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情况不计算综合评分。对不同类型的违规、违法经营采用从综合评分中扣分计算,对执行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情况好,无违规、违法经营的采用在综合评分中加分计算。
二、考核指标
(1)不良资产比率:系指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
不良资产包括:
A.坏帐;
B.逾期超过三年的贷款本金(含延期贷款)、非股本投资、租金等债权和外汇担保的履约金额;
C.逾期不超过三年的贷款本金(含延期贷款)、非股本投资、租金等债权;
D.在债权到期前已逾期利息、给予减息等各种最初条件已发生变化的债权和担保。
不良资产=A×100%+B×75%+C×50%+D×25%
计算公式为:
不良资产总额
不良资产比率=---------------×100%
外汇总资产
(2)到期资产回收率:系指报告期金融机构累计收回的资产总额(包括收回的延期、逾期资产)占报告期累计到期资产总额(包括报告期发生延期的资产)的比例。
计算公式为:
累计收回资产总额
到期资产回收率=---------------------×100%
累计到期资产总额
(3)资本比率:系指金融机构自有外汇资金总额占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
自有外汇资金包括:
A.实收外汇资本金;
B.各项外汇准备金;
C.未分配外汇利润。
风险资产总额:系指依据外汇资产的风险大小而分类加权计算出的资产总额,具体计算方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
计算公式为:
自有外汇资金
资本比率=---------------×100%
风险资产总额
(4)外汇资产保证率:系指金融机构取得担保或抵押的外汇资产总额占应取得担保或抵押的外汇资产总额的比例。
取得担保和抵押的外汇资产包括:
A.取得全额担保或抵押的外汇资产;
B.取得部分外汇担保和抵押的外汇资产的担保和抵押部分的资产。
应取得担保和抵押资产:系指外汇总资产中扣除一年期以内的同业资产、在中央银行的资产、现金和购买有价证券(非投资性)资产后的资产。
计算公式为:
取得担保或抵押资产总额
外汇资产保证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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