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表彰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国人部发[2007]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集团,中国新华书店协会:
新华书店创建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几代新华人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爱岗敬业、服务大众,为我国新闻出版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很大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弘扬新华书店干部职工“爱党、爱国、爱店、敬业”的新华精神,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决定授予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等65个单位“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唐平凡等33名同志“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丁晓玲等2名同志“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出版物发行工作,为促进新闻出版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新华书店系统工作的新局面,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再创佳绩。
附件:1、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劳动模范名单
3、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人 事 部
新闻出版总署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65名)
北京市
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新华书店
天津市
天津市新华书店河东区店万新村门市部
蓟县新华书店
河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