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继续深入开展“诚信兴商”的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
要继续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服务于商务领域中心工作,动员我们所管理的各行各业深入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兴商”创建活动,弘扬优良的商业道德,表彰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故事以及创建活动开展得好的单位,揭露和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群众识假防骗的意识和能力。要继续深入开展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培训工作,引导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整规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每年9月举办的“诚信兴商宣传月”影响是很大的,吴仪副总理也表示肯定,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都要积极参与,真正把宣传月活动办成诚信宣传教育的重要品牌。
四、对于国务院部署的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各有关司局要加大工作力度,务求成效
2005年,国务院部署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分别由工商总局、卫生部和我部负责。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是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务必高度重视,见到实效。打击商务领域的欺诈行为确定了6个重点领域:一是零售业的不规范促销行为;二是零售商故意占压和恶意拖欠供应商货款行为;三是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四是利用特许经营诈骗行为;五是对外贸易领域中虚假合同和虚开出口发票等诈骗行为;六是虚假对外劳务和虚假对外承包工程诈骗行为。这6个重点分别由市场建设司、商业改革司、外贸司和合作司牵头。2006、2007两年,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仍是国务院明确的重点工作。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工商总局和卫生部的工作抓得很紧,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比较好,查处了不少案件,统计、举报、监测等工作制度比较健全,宣传力度也比较大,应该说他们的工作成效是明显的。
在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方面,整规办代表部里牵头,会同11个部门召开了全国的电视电话会,市场建设司、商业改革司、外贸司、合作司分别牵头的部际专项工作组,做了大量工作。各专项组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各自牵头领域的专项行动方案,查处了一些大案要案,如普尔斯马特连锁企业拖欠、骗取供应商货款案,福建、江苏等地非法外派劳务欺诈案件等。外贸司在深圳市推动开展了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专项组积极推动法制建设,推动出台了一些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如《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
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等,反响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