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关于同意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持有天星船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持有天星船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
(商合批〔2007〕268号)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关于理顺天星船务有限公司投资关系的请示》(中远战略发展〔2007〕9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持有香港“天星船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万港元。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远洋运输、船舶代理、投资控股和商业管理等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并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经济部)、驻英国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