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标准体系系列矩形框架图,将6大领域作为6个分体系,每个分体系又包括了若干子体系(如图2所示)。同时,对重点领域的子体系进行了细化,并明确有关方面的标准(如图3重点领域标准体系框架1-9,略)。把“十一五”期间拟制定的标准按其性质、行业类别和隶属关系,分别对应框架不同层次和位置。
(二)流通标准体系特点
1.流通标准体系是多行业、多领域、多业态的技术集成。在市场形态上涉及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在商品形式上涉及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在行业上涉及零售与批发商贸服务、生产性服务、居民服务等,在组织形式上涉及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等。
2.保持流通标准体系统一性。每个子体系相对独立,又互有共通。既设立了流通通用基础、基础设施设备等共性子体系;又将零售与批发、商贸服务、生产性服务、居民服务和流通加工作为相对独立的子体系,以反映不同行业及业态发展的特殊性。
3.流通标准体系及各子体系具有开放性。随着流通的持续发展,流通方式的不断创新,流通科技的不断进步,流通标准化工作也要相应完善,以适应服务消费、活跃流通和引导生产的发展需求。
四、流通标准“十一五”重点项目
根据流通标准体系和流通业发展现状,提出了流通标准“十一五”重点制修订项目(见附表,略),共计300项,其中:基础标准73项,占24.3%;管理标准98项,占32.7%;质量标准19项,占6.3% ;方法标准38项,占12.7%;产品标准72项,占24%。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有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逐步建立健全各级标准化工作组织,形成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各级标准化组织为核心,各种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标准化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消费品流通、生产资料流通、商贸服务、居民服务等重要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规范和激励机制。围绕流通标准化的重点工作,调整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提高专业技术委员会标准研究、制修订及推广能力。
(二)加快重要标准制修订
围绕发展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等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先进经验,加快市场建设与管理、现代流通技术、农产品流通、消费安全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重点标准制修订速度,不断提高标准制修订水平,发挥标准化对行业管理与流通现代化的引导、保障和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