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参与并推动闽台经贸合作。
(一)推动闽台农业合作。积极参与漳州“花博会”、福州“海交会”等重要的两岸农业交流平台,同时,对福州、漳州两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主动提供信息以及政策咨询服务,大力支持试验区的项目引进,并跟踪有关项目的发展。
(二)积极参与闽台经贸的重要活动。如,参加第八届中国(福州)海峡经贸交易会、第十届海峡两岸机电产品暨经贸交易会、第十届漳台经贸恳谈会、第九届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对接研讨会、首批大陆渔工登船欢送仪式、第三届海峡两岸(泉州)农业合作交流洽谈会、石井港与金门客运的首航仪式等,协助所在地主管部门推动两岸经贸的顺利发展。
五、协助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一)及时提供信息,促进当地政府招商。去年以来,深圳市宝安、龙岗一带的部分台商,由于劳动力成本进一步上升,制造业受缺电影响较大,拟集体外移到其他地方。福州特办了解到这一信息后,及时将情况通报给了福建省的有关地市,地方十分感兴趣,组织招商团前往珠三角等地,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协助地方办好当地的重大商务活动,配合地方做好部领导、相关司局来闽的邀请工作。
(三)帮助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与我驻外经商参处的联系。去年10月,厦门市贸发局就厦门市两家企业拟在菲律宾和荷兰设立分公司一事与我驻上述两国经商商处联系,但沟通渠道不畅,没有得到及时回复。厦门市贸发局为此求助福州特办,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福州特办及时想办法与这两个经商处取得了联系,促进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与我驻外机构的联系和沟通。
六、了解企业诉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一)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在厦门市办理机电产品和重要工业品进口证,后厂房搬迁到了漳州。按照规定,相关进口证需到福建省外经贸厅(福州)办理。但实际上,从漳州到厦门办证比到福州方便得多。福州特办积极协调福建省外经贸厅和厦门市经发局机电办,妥善解决了该企业就近办证的问题。
(二)继续实施“政务公开”,方便企业办证。2006年初,福州特办对出口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实行了公示制,将办证的依据、程序等进行公示,并提出了六项承诺,以保障企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