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与福建省内贸工作调研组,赴福建省三明市考察永安市的“万村千乡”工程的农资店、农家店建设情况,听取三明市内贸工作汇报。
(三)随同全国整规办调研组实地考察泉州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建设情况,参与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配合“品牌万里行计划”,协助推动福建省品牌建设。配合部里“品牌万里行”的有关活动,对福建省各类品牌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福建省品牌发展情况,与“七匹狼”、“利朗”、“柒牌”、“九牧王”等福建省名牌企业接触,探讨如何从低端品牌向高端品牌发展、如何从国内名牌发展成为国际知名品牌,协助企业开展品牌战略。
(五)加强对部分重点工程在地方开展情况的跟踪和了解。 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对“科技兴贸”、“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境外经济合作区”等工程在福建开展的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三、了解、协调地方和企业对国家商务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一)2006年2月,税务总局与我部联合颁发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规定七项情况下不予退税。企业对此反响很大,福州特办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上报了对新规定的反响和政策建议。
(二)2006年4月,我部及海关总署发文公告从5月1日起禁止天然砂出口后,福建省对台河砂出口受到了很大影响。福州特办及时收集了当地和台湾岛内对此政策变动的反应,并上报给我部相关司局。
(三)2006年9月,国家取消了仲钨酸铵、三氧化钨及钨粉等钨品的出口退税,同时将其列入了禁止加工贸易类的名录。厦门市是我国最大的钨系列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口岸,为了更好地了解厦门钨产品出口情况以及在出口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此次政策调整对企业造成的影响,福州特办召集厦门市主要钨品出口企业进行座谈,介绍政策、沟通情况、听取意见,会后,向我部有关司局上报了《关于“厦门市钨产品出口企业座谈会”有关情况的报告》,就钨品加工贸易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受我部台港澳司委托,牵头就厦门大嶝对台交易市场进口台湾香烟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协调海关总署、烟草专卖局等部门的意见,形成报告上报我部,提出了可行性建议。此事经我部与国家烟草专卖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多番协调,已形成共识,解决了这个几年来议而未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