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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黄海部长助理在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上讲话的通知

  三是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支撑。

  地方政府普遍认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河北、山西、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四川、云南、陕西、新疆、大连、青岛等13个省(区、市)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写入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天津、黑龙江、江苏、福建省、西藏自治区、青岛等13个地方政府专门发文,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行部署。山西、吉林、陕西省等18个地方政府召开工作会议。湖北、安徽、福建、宁夏等13省区主要领导视察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并结合当地实际对如何扎实开展做出重要批示。河北、安徽、河南等省把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河南新乡市安排多个中央调研组参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先进性教育的重要成果。

  四是各地陆续出台配套的政策是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助力。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大连、宁波等23个省(区、市)出台了资金扶持政策,许多政策措施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如安徽对配送中心进行直补、对试点企业免费配备配送车辆,江西对配送率和建店数量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北京、浙江对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给予扶持等。商务部确定的安徽、湖南两个试点省,在税费优惠、用电(水)价格优惠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为全国积累了经验。

  五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扎实工作是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基础。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产生于基层,来源于实践。2004年春天,商务部到山东进行农村市场调研,发现了威海家家悦超市、潍坊百货超市、潍坊新星集团在农村兴办连锁店的经验。2005年,商务部决定在全国进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响应,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保证了这项工作顺利进展。内蒙古等10个地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成立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协调小组,并印发了专门的工作简报。广西等9个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开展了现代流通知识的专业培训,安徽省还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各试点县市分管县市长进行培训,福建、河南、四川等10省开展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税费情况专题调研,对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提供了重要依据。

  在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工作中,我们深深感到,这项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展,都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各地商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指导、支持和帮助,更离不开广大流通企业的辛勤努力。在宣传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把这项工作继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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