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试点两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果。截止到2006年年底,全国2287家流通企业在1817个县市进行试点,累计建设连锁化农家店超过16万个,覆盖了全国63%的县市。中央财政投资9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投资约117亿元,扩大农村消费近600亿元,吸纳富余劳动力约65万人,使1.4亿农民受益。
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累了宝贵经验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以来,社会各方从大局出发,给予了广泛的支持和关注,为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推进过程中,我们也得出一些宝贵的经验。
一是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基石。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进展情况十分关注。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亲自考察苏果超市,吴仪副总理还考察了浙江、湖南等省的村级农家店。温总理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这件事办得好”,并且在2006年11月1日在商务部《关于呈报<“十一五”期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上批示“这是为农民服务、促进农民消费的大事,要切实办好”。吴仪副总理2006年2月给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贺信中指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战略举措”。《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年中央1号文件等重要文件,都明确要求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二是国务院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是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保障。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出后,财政部在极短的时间内确定了资金支持规模,出台了资金文件,全年累计向各地拨付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5.33亿元。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下发文件,专项安排100亿元用于支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在工商总局的支持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识自2006年4月起受到国家法律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局给予农家店经营药品政策。供销总社连续3年以办公厅名义转发商务部文件,积极引导系统内企业参与。在中宣部的支持下,中央主要媒体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报道。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烟草局、邮政局等相关部门,也积极采取措施,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