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216号)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申请》(中证[2006]6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经审核,决定批准你公司修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你公司可据本批复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你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须严格按照《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监机构字[2003]259号)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