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218号)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资扩股的请示》(宁证券[2006]63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增资扩股的方案,即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6,369.2万元,增资后你公司注册资本由65,859.03万元增至102,228.23万元。
二、核准你公司此次增资中以下出资单位的股东资格、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090
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95.2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000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600
南京红叶实业总公司 456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300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5,000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
南京农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228
合 计 36,369.2
三、你公司应按照《
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146号)的有关规定,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四、你公司可根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