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际国关于核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际国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际国关于核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际国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225号)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予审查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报告》(宏源证券办字[2006]11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徐际国(身份证号码:370103195701135014)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仅限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职务)。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徐际国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手续(在取得证券业执业资格前,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通知其持本批复及有效身份证件于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领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