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6]41号)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9000万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三、自核准通知下发后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或者财务报表超过有效期,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