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关于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主管: 复核: 制表:

  说明:1、中央主管部门按照部门编码排序,部门编码按部门预算码填列。
  2、“第200X-XXXX号”:当日编号与《中央财政专户资金库存表》相同,由年度与自然序列号组成,年度内不能断号。
  3、未确认资金指资金已上划中央财政专户中,但执收单位尚未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确认的资金。
  4、本表中,“上日未确认资金余额”加上“本日入户金额”减去“本日确认金额”等于“未确认资金余额”;“本年累计入户余额”减去“本年累计确认金额”等于“未确认资金余额”;“未确认资金余额”减去“上日未确认资金余额”等于“本日未确认资金增减额”,增加额用正数列示,减少额用负数列示:“XX中央主管部门小计”各栏金额等于该部门下各执收单位对应各栏金额之和;“总计”各栏金额等于各中央主管部门对应各栏金额之和。

  附件2:
  中央财政专户资金库存表

  开户银行:(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200X-XXXX号
  账号:       单位:元

┌─────────────┬────────────┬─────────────┐
│      名称      │    本日发生额    │   本年累计发生额   │
├─────────────┼────────────┼─────────────┤
│专户年初余额       │            │             │
├─────────────┼────────────┼─────────────┤
│专户收入         │            │             │
├─────────────┼────────────┼─────────────┤
│  非税收入收缴收入    │            │             │
├─────────────┼────────────┼─────────────┤
│  其中:中央单位执收收入 │            │             │
├─────────────┼────────────┼─────────────┤
│  地方向中央分成收入   │            │             │
│             │            │             │
├─────────────┼────────────┼─────────────┤
│  专户利息收入      │            │             │
├─────────────┼────────────┼─────────────┤
│  其他收入        │            │             │
├─────────────┼────────────┼─────────────┤
│专户支出         │            │             │
├─────────────┼────────────┼─────────────┤
│专户存款余额       │            │             │
└─────────────┴────────────┴─────────────┘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