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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二)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
  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与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紧密结合,重点考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内陆大中城市郊区,优先考虑“菜篮子”基地、“三湖三河一库一线(太湖、巢湖、滇池,淮河、海河、辽河,长江三峡库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等重点水域周边地区。上述地区经济条件好,集约化养殖水平高,小城镇发展迅速,规模化养殖场粪水和小城镇生活污水污染较重。
  1. 东部地区
  本区现有大中型畜禽养殖场4974处,占全国的41.62%。到2005年底共建有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343处。
  规划到2006-2010年,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2050处。到2010年底全区大中型沼气工程达到2393处。
  2. 中部和东北地区
  本区现有大中型畜禽养殖场5437处,占全国的45.49%。到2005年底共建有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292处。
  规划到2006-2010年,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1560处。到2010年底全区大中型沼气工程达到1852处。
  本区包括东南丘陵区、黄淮海平原区和东北区三个亚区,规划2006-2010年,分别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320处、700处和540处。
  3. 西部地区
  本区现有大中型畜禽养殖场1541处,占全国的12.89%。到2005年底共建有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65处。
  规划到2006-2010年,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390处。到2010年底全区大中型沼气工程达到455处。
  本区包括西南区和西北区两个亚区,规划2006-2010年,分别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180处和210处。
  七、投资估算
  “十一五”期间国家投资重点支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积极支持沼气技术支撑及服务体系。
  本规划仅估算中央补助建设的农村户用沼气投资。
  规划2006-2010年,全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总投资400.6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25亿元重点用于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规划2006-2010年全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规划投资结构见附表4。
  农村户用沼气投资,西北和东北地区平均每户总投资3200元左右,其他地区平均每户3000元左右(见附件6: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内容与投资测算)。根据不同地区建设成本和经济条件中央采取不同的支持标准,户用沼气西北和东北地区中央支持每户1200元,西南地区每户1000元,其它地区每户800元。中部6省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执行的243个县按照1000元/户的标准补助。
  八、建设效益分析
  本规划实施后,将新增农村户用沼气2300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4000处,全国户用沼气总规模将达到4000万户,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达到4700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显著。
  (一)显著减少能源消耗,明显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提供优质生活燃料。全国4000万户农村户用沼气每年为农户提供约154亿立方米的沼气,可替代相当于2420万吨标准煤的能源消耗,其中新增的2300万农村户用沼气每年可替代相当于1392万吨标准煤的能源消耗。大中型沼气工程将新增11.60亿立方米沼气的年生产能力,可以满足300万户家庭的全年生活用气,每年可替代相当于180万吨标准煤的能源消耗。
  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使亿万农民受益,改善生活卫生状况,减少疾病传播,摆脱烟熏火燎,降低劳动强度。同时,通过“一池三改”并引导改水、改路、改院等以及实施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有效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使村容村貌得到改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农村小康发挥重大的作用。
  (二)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保护生态环境
  到2010年,4000万户农村户用沼气,相当于替代1.4亿亩林地年蓄积量,其中新增的2300万户农村户用沼气相当于替代0.805亿亩林地年蓄积量。使用沼渣、沼液替代化肥和农药,可减少20%以上的农药和化肥施用量,降低农产品农药残留1个百分点以上,改良土壤5000万亩。有效治理畜禽养殖场粪污污染,实现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废水达标排放,保护水源。
  (三)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节省支出费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到2010年,4000万户农村户用沼气每年可为农户节约燃料费、电费、化肥和农药等直接支出约200亿元(按年增收节支500元计),其中新增的2300万户农村户用沼气每年可为农户节约支出115亿元;同时,农村沼气的建设还拉动了养殖业的发展,促进了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发展了无公害和绿色农业,项目农户可从提高农产品质量中获得更多收益。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按照技工数与建池数1:50、每个技工配备3名辅助工的要求,每万口沼气池建设与维护,可吸纳农村劳动力800人左右,全国每年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约36.8万个就业机会。
  九、工作措施与政策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农村沼气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来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逐级落实责任。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责任制,法人代表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沼气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健全机制,强化管理
  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建设任务直接落实到农户,实现“国家一份拨款文件,农民一份用户卡片”,确保中央的投资补助到农户。建立高效的管理机制,实行项目公示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公开国家政策、计划任务、补助标准和建设条件,公开自愿建设农户的名单,公开物资的招标采购价格与分配方案等情况,做到公开透明,家喻户晓。建立农村沼气用户档案卡,并设立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以“一池三改”为单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标准图集、工艺规程、施工操作规程、管路设计规范等设计和建设标准和规范。实行农村沼气建设职业准入制度,从事农村沼气建设的施工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县必须具备与建设任务相匹配的持证技术人员数量,确保农村沼气建设质量。
  (四)创新科技,强化支撑
  加大沼气技术创新支持,依靠科技进步,鼓励技术创新,把农村沼气技术与种植、养殖等适用技术进行优化组合,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建设进行紧密结合。重点研究沼气快速发酵及高效利用技术,秸秆生物气化生产沼气技术等。加快引进和消化吸收发达国家沼气发电技术,开展示范建设。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强化农村沼气的能力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村沼气建设队伍的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五)培育市场,壮大产业
  有重点地扶持农村沼气建设及其配件和设备生产的龙头企业,创立名牌产品。严格执行农村沼气技术、产品、设备和监测等相关标准,健全标准化和技术监督体系,规范市场,逐步建立起农村沼气设计、生产、施工、使用、管理和维修服务网络,实现农村沼气的产业化发展、市场化经营、物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加强对大中型沼气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对农村沼气建设的配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鼓励有序竞争,积极引导农村沼气的产业化发展。
  (六)加大投入,完善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的精神,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快建设步伐。在国家进一步加大投入的同时,引导地方、企业与农户及其他社会资金积极投资沼气建设。尽快制定沼气工程建设的信贷、用地、发电上网及电价补贴等方面的扶持和激励政策,完善配套法规。

  附表1、2001-2005年中央支持农村沼气建设情况表

┌────────┬─────────┬───────────────┬───────┐
│  区域布局  │ 中央投资(万元) │   户用沼气布局及规模   │大中型沼气工程│
│        │         ├────────┬──────┤  (处)  │
│        │         │ 县数(次、个) │   户   │       │
├────────┼─────────┼────────┼──────┼───────┤
│   合计   │   353270   │   2402   │ 3575665  │   120   │
├────────┼─────────┼────────┼──────┼───────┤
│   北京   │   895.00   │    0    │   0   │   6    │
├────────┼─────────┼────────┼──────┼───────┤
│   天津   │   150.00   │    0    │   0   │   1    │
├────────┼─────────┼────────┼──────┼───────┤
│   河北   │   20213.20   │   149    │  248137  │   0    │
├────────┼─────────┼────────┼──────┼───────┤
│   山西   │   11169.04   │    80    │  135949  │   2    │
├────────┼─────────┼────────┼──────┼───────┤
│   内蒙古   │   7020.93   │    55    │  56213  │   2    │
├────────┼─────────┼────────┼──────┼───────┤
│   辽宁   │   10306.88   │    60    │  82600  │   2    │
├────────┼─────────┼────────┼──────┼───────┤
│   大连   │   676.00   │    3    │  3800  │   4    │
├────────┼─────────┼────────┼──────┼───────┤
│   吉林   │   8122.00   │    78    │  61980  │   3    │
├────────┼─────────┼────────┼──────┼───────┤
│   黑龙江   │   10208.00   │    79    │  75590  │   2    │
├────────┼─────────┼────────┼──────┼───────┤
│   浙江   │   2680.00   │    22    │  15374  │   28   │
├────────┼─────────┼────────┼──────┼───────┤
│   江苏   │   3240.90   │    20    │  30980  │   10   │
├────────┼─────────┼────────┼──────┼───────┤
│   安徽   │   18472.32   │   132    │  224849  │   4    │
├────────┼─────────┼────────┼──────┼───────┤
│   福建   │   2925.00   │    19    │  31750  │   7    │
├────────┼─────────┼────────┼──────┼───────┤
│   厦门   │   86.00    │    2    │  1200  │   0    │
├────────┼─────────┼────────┼──────┼───────┤
│   江西   │   18303.40   │   155    │  215254  │   6    │
├────────┼─────────┼────────┼──────┼───────┤
│   山东   │   4213.00   │    31    │  49750  │   10   │
├────────┼─────────┼────────┼──────┼───────┤
│   青岛   │   324.41   │    3    │  647   │   5    │
├────────┼─────────┼────────┼──────┼───────┤
│   河南   │   13294.48   │   116    │  164944  │   3    │
├────────┼─────────┼────────┼──────┼───────┤
│   湖北   │   19709.57   │   134    │  232069  │   3    │
├────────┼─────────┼────────┼──────┼───────┤
│   湖南   │   22020.00   │   148    │  269207  │   1    │
├────────┼─────────┼────────┼──────┼───────┤
│   广东   │   2157.00   │    19    │  24025  │   7    │
├────────┼─────────┼────────┼──────┼───────┤
│   广西   │   22862.05   │   122    │  233839  │   0    │
├────────┼─────────┼────────┼──────┼───────┤
│   海南   │   11075.00   │    66    │  139440  │   5    │
├────────┼─────────┼────────┼──────┼───────┤
│   重庆   │   15637.30   │    87    │  156283  │   3    │
├────────┼─────────┼────────┼──────┼───────┤
│   四川   │   23043.73   │   150    │  232359  │   1    │
├────────┼─────────┼────────┼──────┼───────┤
│   贵州   │   18127.80   │   137    │  185463  │   0    │
├────────┼─────────┼────────┼──────┼───────┤
│   云南   │   17920.00   │    96    │  183140  │   0    │
├────────┼─────────┼────────┼──────┼───────┤
│   西藏   │   553.45   │    13    │  919   │   0    │
├────────┼─────────┼────────┼──────┼───────┤
│   陕西   │   18817.80   │   132    │  164675  │   0    │
├────────┼─────────┼────────┼──────┼───────┤
│   甘肃   │   14629.25   │   100    │  120405  │   1    │
├────────┼─────────┼────────┼──────┼───────┤
│   青海   │   7009.71   │    46    │  57797  │   0    │
├────────┼─────────┼────────┼──────┼───────┤
│   宁夏   │   9328.89   │    54    │  74406  │   1    │
├────────┼─────────┼────────┼──────┼───────┤
│   新疆   │   12475.92   │    81    │  95236  │   2    │
├────────┼─────────┼────────┼──────┼───────┤
│  新疆兵团  │   1246.20   │    13    │  7385  │   1    │
├────────┼─────────┼────────┼──────┼───────┤
│   其他   │   4356.0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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