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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规划2006-2010年,全国新建农村户用沼气2300万户左右,其中中央补助建设1300万户左右,带动地方建设1000多万户。到2010年底,全国户用沼气总数达到4000万户左右,约占适宜农户的30%左右。
  2006-2010年全国农村户用沼气规划建设目标、区域布局见附表2。
  (二)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
  重点支持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大中型沼气工程(年出栏量3000头猪单位以上的养殖场)。按照污染防治、能源生产、生态农业发展的功能要求,积极推广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建设模式,把养殖场沼气工程建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公益性项目,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为指导,将养殖业、沼气工程和周边的农田、鱼塘等进行统一筹划、系统安排,在为畜禽场或周围居民提供清洁燃料的同时,开展沼液、沼渣综合利用,发展生态农业,带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使养殖场粪污达标排放,实现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治理双重目标。对一些周边既无一定规模的农田,又无闲暇空地可供建造鱼塘和水生植物塘的畜禽养殖场,畜禽废水在经厌氧消化处理后,再经过适当的好氧处理,如曝气、生化处理等,以实现达标排放。
  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以“一池三建”为基本建设单元, “一池”:建设沼气发酵装置,即在厌氧条件下,利用微生物分解有机物并产生沼气的装置。“三建”:建设预处理设施,包括沉淀、调节、计量、进出料、搅拌等装置;建设沼气利用设施,包括沼气净化、储存、输配和利用装置;建设沼肥利用设施,包括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和进一步处理装置。
  规划2006-2010年,在现有规模化养殖场中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4000处左右。到2010年底,全国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总数达到4700处左右,占现有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总数的39%左右。
  2006-2010年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规划目标、区域布局见附表3。
  (三)沼气技术支撑及服务体系
  按照“国家投入引导、多元参与发展、运作方式多样”和“服务专业化、管理物业化”的原则,逐步建立以省级技术实训基地为依托、县级服务站为支撑、乡村服务网点为基础、农民服务人员为骨干的沼气服务体系。每个乡村级沼气服务网点应具备为300-500个沼气农户服务的能力,原则上应具备“六个一”,即一处服务场所、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做到服务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配件、有原料。政府投入重点支持进出料设备、检测设备、维修工具等。加强沼气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科研及培训机构的基础条件建设。
  六、区域布局与建设规模
  (一)农村户用沼气
  按照重点安排适宜发展沼气的退耕还林还草地区、粮食主产区、水库库区,同时兼顾畜牧业主产区、南水北调沿线等重点水源保护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血吸虫病、地氟病疫区的原则,把全国划分为西部、中部和东北、东部三个大区,并进一步分为西北地区、西南地区、“三州八县”、东南丘陵地区、黄淮海地区、东北地区、东部欠发达地区等七个地区。统筹规划国有农垦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华侨农场等国有农(林)场农村沼气建设。
  1. 西部地区
  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和“三州八县”(湖北省恩施州、湖南省湘西州、吉林省延边州和原海南黎族苗族州的8个县),土地面积685.0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71.36%,总人口3.74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9.66%,总农户数7762万户,其中适宜发展沼气的农户5708万户。
  本区生态环境脆弱,经济欠发达。薪柴短缺和过量樵采长期以来一直是本区生态退化和农民生活贫困的重要根源,沼气建设对巩固该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和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区是农村户用沼气国家扶持重点建设地区,规划2006-2010年全区新建农村户用沼气1132万户,其中国家补助建设640万户。到2010年底全区农村户用沼气总量达到2003万户,占总农户数的26.51%,占适宜农户的36.18%。本区细划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和“三州八县”3个区:
  (1)西南地区
  该地区涉及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6个省区市,总农户5097万,适宜发展沼气农户4050万户。目前,该区的沼气建设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速度上均处于全国前列,到2005年底有户用沼气790万户,占总农户数的15.51%,占全国户用沼气总量的43.89%。本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农村贫困面大,过度樵采问题突出,水土流失严重。
  本地区重点建设以“猪-沼-果”模式为主的生态家园示范户。规划2006-2010年建设663万户,其中国家补助建设375万户。到2010年底全区农村户用沼气总量达到1453万户,占总农户数的29.25%,占适宜农户的37.16%。
  (2)西北地区
  该地区涉及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6个省区。内蒙古农村经济条件及发展水平与陕西、甘肃等省相当,沼气发展的自然适宜性也与其基本一致,故此把内蒙古归入西部地区。该地区总农户1813万户,适宜发展沼气的农户1020万户,2005年底户用沼气60万户,占总农户数的3.31%。本地区干旱缺水,以绿洲农业和旱作农业为主;畜牧业是主导产业,沼气原料资源丰富;过樵、过垦、过牧问题突出,土地沙化和草场退化严重,是我国沙漠化土地集中分布区,其中32%的沙漠化土地由过樵引起;植被生长速度缓慢,覆盖率低,薪材资源极其短缺;冬季寒冷,且冬季较长,适宜发展大棚沼气。
  本地区农村户用沼气发展与退耕还林、沙化治理、草原建设等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相结合,与发展特色农业、农民治穷致富相结合,重点推广“五配套”和“四位一体”模式,在一些牧区配套发展暖圈、小草库伦等,防止草地“三化”面积进一步扩大。规划2006-2010年建设354万户,其中国家补助建设200万户。到2010年底全区农村户用沼气总量达到414万户,占总农户数的23.42%,占适宜农户的41.40%。
  (3)“三州八县”
  该地区包括湖北省恩施州、湖南省湘西州、吉林省延边州和海南省五指山市、东方市、昌江自治县、白沙自治县、琼中自治县、陵水自治县、保亭自治县、乐东自治县(原海南黎族苗族州的8个县),简称“三州八县”。全区总农户852万户,适宜发展沼气的农户638万户,2005年底户用沼气21万户,占总农户数的2.46%。
  本地区是我国东、中部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执行与西部地区相同的倾斜政策。规划2006-2010年建设115万户,其中国家补助建设65万户。到2010年底全区农村户用沼气总量达到136万户,占总农户数的16.37%,占适宜农户的21.73%。
  2. 中部和东北地区
  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1个省。考虑到河北、辽宁属于国家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水平、农业生产条件与中部地区各省有较强的区域一致性,故本规划中把其并入中部地区;海南省农村经济条件及发展水平与湖南、湖北等省相当,沼气发展的自然适宜性也与其基本一致,故此把海南省归入中部地区。因此,本规划所涉及的中部地区共计11个省,土地面积190.8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9.88%,总人口5.17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41.06%,总农户数10124万户,其中适宜发展沼气的农户6442万户。
  到2005年底已有农村户用沼气670万户,占总农户数的6.62%,占全国户用沼气总量的37.22%。本区是我国主要的农业区和粮食主产区,沼气建设对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改善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等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规划2006-2010年全区新建农村户用沼气956万户,其中国家补助建设540万户。到2010年底全区农村户用沼气总量达到1626万户,占总农户的17.20%,占适宜农户的27.51%。本区细划为东南丘陵区、黄淮海平原区、东北区3个区:
  (1)东南丘陵区
  该地区包括江西、湖北、湖南、海南等4个省,总农户2546万,适宜发展沼气的农户2092万户。该区属典型中亚热带气候,是我国沼气发展最适宜区,目前发展势头十分良好,到2005年底已有农村户用沼气372万户,占总农户数的14.61%。
  该地区重点推广普及“猪-沼-果”模式,实施以沼气为纽带,与改水、改厕、改圈相配套的生态家园建设。规划2006-2010年建设310万户,其中国家补助建设175万户。到2010年底全区农村户用沼气总量达到682万户,占总农户数的28.69%,占适宜农户的36.63%。
  (2)黄淮海平原区
  该地区涉及河北、山西、安徽、河南等4个省,总农户6456万,适宜发展沼气的农户3760万户,到2005年底已有农村户用沼气258万户,占总农户数的4.00%。该地区是我国最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牲畜养殖数量大,粪水污染严重;化肥农药施用量大,农产品品质下降,近年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对有机肥料需求不断增长,沼气建设受到重视和欢迎;露地沼气冬季不能正常产气,适宜发展冬季暖圈沼气和大棚沼气。
  该区以优质农产品基地为重点,推广普及“四位一体”模式。规划2006-2010年建设522万户,其中国家补助建设295万户。到2010年底全区农村户用沼气总量达到780万户,占总农户数的12.94%,占适宜农户的22.13%。
  (3)东北区
  该地区涉及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总农户1122万户,适宜发展沼气农户590万户,2005年底户用沼气40万户,占总农户数的3.57%。本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玉米、大豆产业带,饲料资源丰富,牲猪养殖数量大,沼气原料充足;冬季严寒,沼气建设必须配套温室大棚或暖圈。
  该地区将以反季节蔬菜水果集中的设施农业发展区和牲畜养殖基地为重点,大力推广“四位一体”模式,其中辽宁重点是辽西地区。规划2006-2010年建设124万户,其中国家补助建设70万户。到2010年底全区农村户用沼气总量达到164万户,占总农户数的15.65%,占适宜农户的31.24%。
  3. 东部地区
  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8个省(市),土地面积72.4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7.55%,总人口3.69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9.26%,总农户数7086万户,适应农户数2650万户。
  到2005年底已有农村户用沼气159万户,占总农户数的2.24%。该区域的重点是鲁中、鲁西、苏北、浙西、闽西北、粤北等东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交通相对不便,燃料较短缺,但养殖基础好,沼气发展潜力大,应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广“猪-沼-果”模式。规划2006-2010年建设230万户,其中国家补助建设137.5万户。到2010年底全区农村户用沼气总量达到389万户,占总农户数的5.91%,占适宜农户的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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