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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了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及时发现了一些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及反欺诈的进出口商品,特别是涉及消费者安全健康的敏感商品存在的问题,对调整法定检验目录和检验监管工作重点,促进进出口商品质量提高,维护国内外消费者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进出口商品结构变化迅速,进出口商品种类日益繁多,特别是以IT产品为代表的高科技产品不断增多,很多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及反欺诈的商品未列入法定检验目录。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局对监督抽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实验室配合不力。二是部分局对总局预算下拨的监督抽查费用利用率不高或落实不到位。三是监督抽查周期比较长,宣传不够,社会影响力不大。四是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商品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处理,处罚力度不大。五是部分法检目录外商品缺乏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六是大部分目录外商品通关时不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客观上导致难以在进出口环节(尤其进口环节)确定样品抽取对象。七是抽查商品范围和种类不确定,尚未形成风险评估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尽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着力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切实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效益。这进一步加大了检验检疫机构的责任,要求我们充分发挥执法把关作用,运用技术性贸易措施手段,强化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把关,特别是要发挥对目录外商品的监督抽查职能,加大对目录外商品的监督抽查力度。
  三、扎实有效地开展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工作
  实施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根本落脚点,以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及反欺诈商品为重点,以“强化监督抽查、实施严密监管、打击伪劣商品”为手段,保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维护国家形象,促进进出口贸易健康发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局要充分认识监督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全局性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一把手过问、分管局长负责制,落实专门的部门、人员,担负好监管职责。要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建立动态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机制,提高进出口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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