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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做好2006年预算执行自查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上述列举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引起各单位的高度重视。为此,要求各单位应以此次预算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为契机,举一反三,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
  (一)认真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应坚决予以纠正。各单位要正确认识本单位财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高度重视此次自查整改工作,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应认真进行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并应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属于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应抓紧完善各项制度;属于体制机制上的问题,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从根本上杜绝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
  1.在预算管理方面,应切实增强部门预算管理的意识,全面、科学、准确地编制预算,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减少资金沉淀,并杜绝经费挤占问题的发生。同时,应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报批和报备工作。
  2.在资产管理方面,应切实加强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并重视对外投资和现金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未履行资产报废报批手续的应及时补办手续。
  3.在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报表、账簿内容完整。
  4.在基本建设管理方面,应切实保证配套资金按时到位,及时办理项目竣工及交付手续,超概算投资的应认真及时地履行有关概算调整手续。
  5.开立银行账户未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应及时补办报批手续,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及票据使用不正确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二)完善制度,夯实依法理财的基础,构建依法理财的环境。各单位应在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各项财会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单位的经济行动和财会行为;应切实履行《坚持依法理财杜绝屡查屡犯承诺书》中的承诺事项,进一步增强单位依法理财的责任意识;应完善财会机构,配备与财会工作相适应的财会人员,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委托中介机构实施代理记账。
  (三)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和管理水平。各单位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的要求,强化预算编报工作,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应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切实采取措施,提高资金的到位率和预算的执行率;应加强决算编审工作,全面、真实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应通过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的执行工作。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收支预算的,应及时报部核批。对年终决算时收入预算准确率达不到95%的单位,部将按照预、决算差异金额的一定比例核减该单位下年度财政拨款预算;对年终结余资金过大的单位和未按预算使用资金的单位,部将按照财政部《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核减其下年度财政拨款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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