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关于“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积极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要增加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投入,并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问题,由财政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水利部等部门研究提出意见。
(十九)关于“继续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的问题,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实施意见。
(二十)关于“加快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实施西北地区百万户太阳灶建设工程”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农业部、西部开发办等部门提出落实意见。
(二十一)关于“加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和管理,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实施范围和规模,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的投入和信贷支持”的问题,由水利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扶贫办等部门研究提出意见。
(二十二)关于“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完善农村公路筹资建设和养护机制”的问题,由交通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提出落实意见。
(二十三)关于“尽快制定有利于农用工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部门研究提出意见。
(二十四)关于“启动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继续实施沿海防护林工程”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扶贫办、西部开发办等部门研究提出实施意见。
(二十五)关于“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探索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问题,由财政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西部开发办等部门研究提出意见。
(二十六)关于“加快长江、黄河上中游和西南石灰岩等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的问题,由水利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扶贫办、西部开发办等部门研究提出实施意见。
(二十七)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问题,由农业部、科技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林业局、人事部、中央编办、教育部等部门研究提出意见。
(二十八)关于“继续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健全公益性职能经费保障机制”的问题,由农业部牵头,会同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人事部、水利部、林业局、中央编办等部门研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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